自今年3月1日起,哈尔滨市将实行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》,以此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市孩子享受同等待遇,免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。
近年来,随着到哈尔滨市务工的外来人员逐年增加,仅在城区小学和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有近6万名,占城区初中、小学生总数的近20%。哈尔滨市采取一系列措施,对这些有义务教育就学需求者都进行了安置。
为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,哈尔滨市近日出台了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》。根据这一办法,随务工的父母暂住在哈尔滨市、拟到该市初中、小学借读的适龄儿童、少年,可由其父母持居民户口簿原件、暂居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、务工证明和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证明,向暂住地所在区、县(市)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。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哈尔滨市就学的,给予建立借读学籍,在哈尔滨市小学毕业的,可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就读。
就学费用方面,在已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,免收借读费和杂费;在未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,按照“一费制”办法收费。
另据了解,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,哈尔滨的初中、小学校将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酌情予以资助。













